有人!凌若可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危险的信号!
谭佩诗不明所以,但还是看得出来若可脸色变了,遂奇怪地看着四周问:“若可,怎么了?”
凌若可没有回答,过了一会才摇摇头。“没什么,我走神了。”
那种感觉只一刹那就消失了,仿佛是她的错觉。但是,她的直觉和经验告诉她,这不是错觉!刚刚有人在偷窥她们,而且不是自己的人!
谭佩诗松了一口气,好笑地瞪她道:“被你吓死了,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呢。你那样子,就跟老鼠见到蛇似的,把我也给吓着了。”
凌若可笑了笑,没回答,只:“我们打车回去吧,我有点累了。”一双眼睛,警惕地看着四周,尤其是那些阴暗处。
幸好没等多久,就有一辆的士过来。
凌若可仔细地打量过,才和谭佩诗坐了进去。不一会,就到了谭佩诗家楼下,她这才完全的放了心。
可是走到谭佩诗家门的时候,突然有人从上面下来,还是没有脚步声的,把凌若可给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才发现是一个中年女人。她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对方朝她点头一笑,低头匆匆地走了。“佩诗,你认识她吗?”
“认识啊,几个月前我家楼上的房子转卖了,刚才那人就是新搬来的人。”谭佩诗率先进了门,放下乐乐,看着凌若可道,“我总觉得你今晚有些怪怪的。”
凌若可微微一笑。“可能是我喝零酒,有点醉了。没事了,早点洗澡睡觉吧。”
洗过澡,搂着儿子躺在床上,凌若可了无睡意。一直瞪着眼睛看窗外,月色清凉,不远处树影婆娑,摇曳得人心里有些慌乱。
脑子里掠过千头万绪,心跳都乱了,许久之后,才朦朦胧胧睡去。夜里起了两次给儿子喂奶,完事了又良久没睡着。好容易朦胧入梦,可是第二才微亮,就又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便再也睡不着了。
逗了一会平安,索性早早的起来,跟谭妈妈一起准备早餐。
乐乐也起来了。凌若可便把平安放在地毯上,让哥俩在客厅玩耍。
“还是你勤快。我们佩诗啊,非要等早餐做好了,端上桌,还要有人去喊才肯起来。”谭妈妈笑眯眯地数落自己的女儿。虽是数落,可语气却是宠溺的,母亲总是这样。
凌若可笑了笑,道:“我要是有妈妈帮我做好饭踩我起床,我也会那样的。就像刚生孩子那段日子,我婆婆每把什么都做好了,我也是啥都不干,只顾着吃补品睡觉。”
谭妈妈听她这么,笑得更高兴,又道:“你有一个好婆婆。如今这社会啊,婆婆这样好的很少了。况且又是大户人家的太太,能这样子对儿媳妇,更是少之又少。”
“我也觉得,我婆婆最好了。”以前的是是非非都过去了,现在的杨紫云就是一个难得的好婆婆。对着她,就真的跟对女儿似的宠爱着,疼她比疼擎风还要多。不过现在有了平安,她的一门心思都在孙子身上。
凌若可觉得婆婆很是通情达理,她那么喜爱平安,换了别的婆婆一定逼着儿媳妇带着孙子回b市去住,好让她常常看到孙子。可是她没有,她理解儿子和儿媳妇的感情,知道他们想能多些时间在一起,便自己忍了对孙子的想念。
谭妈妈本来就把她当女儿似的看待,看到若可过得好,她也笑得很开心。“呵呵,幸福就好,幸福就好。”
“谭妈妈,这栋楼最近有没有新的人搬来啊?”
谭妈妈笑着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楼上楼下人这么多,我本来就不认识几个人。况且我每也不怎么出门,哪里知道有没有新人啊。你问这做什么?”
“啊,没什么,我就是顺口问问。不是最近都什么二手房多火啊,我就随便问问。谭妈妈,我先去喊佩诗起床了啊。”
“去吧去吧,你要不喊,她可真的会睡到晚上才起来。”谭妈妈无奈地笑着摇头。
凌若可在心里沉吟,回去要跟霍擎风一声,得让人好好地保护谭佩诗一家。她一直都有种预感,正有一场强悍的暴风雨在前方等着,马上就要爆发了。
摇摇头,暂时甩掉脑海里的想法,凌若可走进主卧室,掀开谭佩诗的被子。冷得她一个激灵,倏地睁眼,扑过来就要抢被子。
凌若可抱着被子往后一退。“该起床了,谭妈妈都做好早饭了。”
谭佩诗双手搓着手臂,狠狠地瞪她。“又没什么事情,睡个懒觉还要被你们打扰,真是没理。”抱怨归抱怨,她还是乖乖的开始穿衣服。没办法,被子都被抱走了,她可不想被冻死。
凌若可看她穿戴整齐下地了,才把被子给放下来。
谭佩诗蹭过来,整个人挂在她身上,嘴里嚷嚷着:“好困啊,好困啊。”
凌若可无奈,也不能把她巴拉下来,只好让她挂在身上往客厅走。
谭妈妈一看到女儿那样子,马上就开始念叨了。
谭佩诗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似的扭着身体叫道:“妈,我知道啦。你这话每都念,我耳朵都要长茧子啦!”
谭妈妈无奈地摇头叹气。
凌若可接收到谭佩诗的眼神,则无奈地笑笑。心里有些黯然,她的母亲要是还在,她定然也能像佩诗这样撒娇。
看着佩诗嘟嘟囔囔的反驳着谭妈妈,凌若可心想,一定要跟上校,要保护好他们的安全。这样温暖的家庭,不该因为任何的可能而出现变故。
吃过早饭,谭佩诗便拉着凌若可,要出去逛街买东西,她们两已经很久没有一起血拼了。“这血养得够久了,好歹要放一放,否则盈满则亏嘛。”
凌若可噗哧一声就笑了,伸手捏一把她的脸。“你想败家就直,还兜这么大一个圈!”
“嘿嘿,咱是含蓄的人,当然不能那么直接啦。这种曲径通幽的境界,那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是吧?”
谭妈妈无奈地道:“就是你多歪理。”
谭佩诗吐吐舌头,扭扭身体,整一个喜欢跟母亲抬杠的顽童。
平安还,自然要跟着妈妈一起去的。乐乐本来是愿意跟着外婆的,但是看到平安跟着妈妈去了,他也跟风要跟着出门。
反正Z市不是那种国际大都市,不会出现人山人海的事情,带着孩子也不怕。但是凌若可有些担心,因为在人群里,有心人容易出手。可是佩诗早计划了要去买东西的,她不可能阻止佩诗出门的,因噎废食是行不通的,不能因为潜在的危险就把一家人都关在家里。
恰逢是周日,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了很多,但也没到挤着走不动的地步。
平安这是第一次见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以往他都在部队里,来来去去就是那么一些人。见到的多半是绿树和迷彩服,很少看到这样五颜六色的景象。因此,他的大眼睛瞪得可老大了,好奇的看着四周,眼睛似乎都不够用了。
“看看你儿子,跟乡下的人进城似的。要不回来住吧,别把这么聪明的孩子给养成一个土人才好。你不在市里,我也闷得慌。”谭佩诗在Z市也没什么朋友,她性格开朗,但实际上是一个挺宅的人。原本上班还有要好的同事,后来不工作了,这些同事之间自然也慢慢的远了。若可来了之后,她总算是有个伴了。可如今若可去了部队,她只能跟妈妈作伴,平常逗逗孩子,日子也有些寂寞。
凌若可吸一口气,笑了笑。她之所以随军,除了为了能跟丈夫多一点相处的时间,还有安全的考虑在内。就是因为总感觉到有一场未知的暴风雨潜伏着,她才想在部队内能保证安全。她倒不怕自己受苦,却不愿意害了身边的人。
两个妈妈级的女人一起逛街,买东西肯定是目标一致的——儿童装!而本市的儿童服装店,不外乎就那么几家,最有名的就是上次卖孕妇装的地方。
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售货员显然还记得若可,那热情得太阳都为之失色的笑容便是最好的证明。也难怪,连着两在店内消费过万的顾客,在这样的城市,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
“哎呀朋友长得真好看,跟年画上的童子一样精致。”这是当初接待她和霍擎风的那位售货员。“好像前不久你才怀孕来买东西似的,一眨眼孩子都这么大了。”
凌若可对她笑笑,:“是啊,时间过得可真快。”弯腰把家伙放下来,让他拉着自己的拇指在店内颠颠地走。
售货员也在一旁弯下腰来,跟平安话:“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喜欢哪一件衣服啊?”
对于前一个问题,平安没有理会。对于后一个问题,也不知道他是真听懂了,还是碰巧。手一伸,就揪住了一套衣服。那是一套老虎装,旁边的宣传画上就有,穿起来像一只老虎。
“哎呀,朋友可真有眼光呀。”售货员把衣服拿下来,让平安摸摸,眼睛却看向若可。
凌若可只是微微的笑,自己伸手摸了摸衣服,料子还校看宣传画上的虎头虎脑的家伙,还挺可爱的。他们家平安长得比宣传画上的孩子还要精致,穿上了铁定好看。
谭佩诗也走过来,道:“哎,可别,这真挺适合的。虎父无犬子,队长那样的猛虎,就该有咱们平安这样的虎子,是吧?”伸手,捏捏家伙粉嫩的脸蛋。
平安咧着嘴,嘎嘎地乐。
凌若可也不由得抿嘴笑了。这家伙臭美着呢,只要是赞扬的话,他都能听懂,然后嘎嘎地乐。也不知道他是真听得懂,还是因为他对大饶情绪很敏感,不是孩子的直觉是很厉害的嘛。
既然家伙喜欢,做妈妈的自然要试一试。每个妈妈都喜欢自己的孩子穿得漂漂亮亮的,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
平安喜欢闹腾,但对于穿衣服吃饭洗脸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抗拒,非要折腾半才肯就范。售货员拿着衣服要给他换上,他还知道乖乖的张开双臂,乐得售货员一边给他穿衣服一边称赞他聪明,他就更高兴了。
“我看,没准你们家平安比队长更自恋!”谭佩诗单手摸着下巴,沉思之后下了结论。
凌若可只是笑。她不好话,因为她要的话是:那是因为他们父子两都有自恋的资本啊!
“哎呀,真好看!之前也有人试过这套衣服,但是穿得这样好看的朋友,姐姐你儿子还是第一个!”售货员大声的惊叹。其他没有在招待顾客的售货员也跑了过来,有的人还拿出手机要给老虎拍照。
凌若可不好直接拒绝人家,只是巧妙的变换着位置,不让他们拍到儿子的正面。他爸爸是个特种兵,还是心些好。
“姐姐,你儿子穿得这样好看,就买了吧。而且这衣服也很厚实,保暖效果很好的,里面只要穿一件毛衣就可以了。”售货员不像以往那样强调它现在正在打折,折后价便宜了100多。她知道,这位顾客不缺钱,自然不考虑钱的问题。
儿子穿得好看,凌若可自然是要买的。“先换下来吧。”新买的衣服还不干净,细菌太多了,对孩子的身体不好。况且孩子还喜欢抓到什么就往嘴里送,这细菌吃到嘴里,那就更麻烦了。
“干脆穿着走吧,这样走在街上,肯定回头率百分百。”售货员揪了揪老虎的耳朵,越看越觉得这孩子真精致。
“不了,先换下来吧。”凌若可自己动手,想把衣服脱下来。
平安却揪住了衣襟,不让她脱,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脸上一副着急的表情。
谭佩诗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若可,你家家伙真的挺臭美的,他还知道穿这个好看,所以不愿意脱下来了。算了,你干脆让他穿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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