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一介孩童何足挂齿,你们放马过来吧。”
方俊神情勃发,恃才傲物,狂放无比,仿佛周身下才气加持一般,神『色』无惧世间万物一切神魔鬼怪,妄图正面硬刚琼霄仙子。
许慕诚毕竟只有八岁,又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他神『色』难免有点儿信心不足,也不知要从何着手,更不知道怎么出题才好了,总不能拿《三字经》《百家姓》来考校方俊吧。
这样恐怕会死的很惨!
许慕诚脸『色』忐忑地望着许慕歌。
许慕歌微微一笑如甘霖滋润万物,也如阳光普照,“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留心处处皆学问。不用拘束,把你一肚子的学问拿出来一点儿让他瞧瞧。”
这话的霸气无比。
听了许慕歌的话,方俊心里非常的不屑,装模作样谁不会呢,关键是肚子里要有货『色』,要有真本领,别一掏出来却是一把青菜屎,那就叫人笑破肚皮了!
许慕诚机灵的很,一点就通。
倾刻之间信心便起来了,许慕诚望着方俊,他清澈明亮的瞳孔里现出一抹狡黠,而方俊看着许慕诚,眼神却是无比的玩味。
狡黠对上了玩味,虽未擦出火花,但是许慕诚却出题了:“一亩地大约能种多少株玉米,每一株玉米之间的行距是多少?”
方俊一听便傻眼了。
这题难吗?肯定不难,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农都能回答出来。
但是,自诩麒麟才子的方俊却不会。
看来,方俊连一介老农都不如,更别还学了两《三字经》《百家姓》的许慕诚了。
方俊脸『色』变得有点儿难看。
他出身富贵,从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就像孔圣人一样对耕地种田素来不耻,能辨识出五谷就已经很不错了。
虽然没有回答出来,但是方俊却非常鄙视许慕诚,在他看来把心思放在耕地种田上是一件很没志向,很没志气的事情。
这一局输了却输得不服,方俊神『色』虽然有些不好看,但是他并不在意,因为他输在了他所不耻的事情上,还因为他才输了一局。
方俊对答案一点兴趣都没有,依然瞧不起耕地种田,所以其他三人都没向他解释一亩地大约能种多少株玉米,每一株玉米之间的行距又是多少。
许慕歌向许慕诚投去赞赏的目光。
许慕诚嘿嘿笑了笑,望了望吃瘪的方俊,接着出第二道题:“刚才从大堂里出来时,你是先迈的左脚还是右脚?”
许慕诚出的第二道题,正如了方俊的愿,与耕地种田毫无关系,而且与他自己还切身相关。
“右脚。”
方俊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先迈的左脚还是右脚,只好赌一把,再平常谁会留意这些琐碎呢?
“错,是左脚。”
在方俊声音刚刚落下之时,许慕诚便坚定无比地否定了他。
闻言,方俊辩解道:“你怎么知道我先迈的是左脚。胡的吧,时间又不能倒流,你拿什么来证明?”
“自己看吧。”
许慕诚把方俊领到大堂门口。
门口前,有一只有些模糊的鞋印在那里,从鞋印的大与底纹可以判断出是方俊的脚印,而从鞋印的弧度也可以判断出是左脚印,所以方俊先迈的是左脚。
顿时,方俊无话可,脸『色』变得像猪腰子似的,难看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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