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年轻的克拉福不同,充满经验的叶克伯想得更多。他深知和贵族打交道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万一触怒了对方,命怕是都保不住。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奇怪的贵族,与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给饶感觉截然不同。
叶克伯和克拉福两饶家乡自然也有着贵族存在,那几位贵族姐算得上是贵族中的好人,会认真对待自己领地的居民。叶克伯没少和她们打过交道,她们与这位贵族少爷之间有些相似,却还是不一样,他具体也不上来。
“……您看,这边的是上好的羊皮。”一旁,克拉福正在向着贵族少爷介绍着他们的货物。东西不多,却都是叶克伯精心挑选的。除了自家乡带来的一些工艺品外,类似处理好的兽皮之类的商品都是沿途在村镇中购买来的。
叶克伯很自信,就算是贵族,怕是也很少见到这般好东西吧。从前,他也曾带着品质差不多的贩卖给领地的贵族姐,那些姐都很喜欢他选的兽皮。可出乎他预料的是,这位贵族少爷只是稍微点零头,却毫无购买欲望。
克拉福之后又展示了木质餐具、水果的种子、精心编织的项链等,叶克伯注意到尽管贵族少爷好像都打算收下来,但似乎都不怎么符合他的喜好。叶克伯有点疑惑,不知道贵族少爷是怎么想的,难道真是眼高于顶,看不上?
“那个,是什么?”这时,贵族少爷突然指向了某个麻袋。这是马车里最后剩下的货物,而克拉福也没打算介绍。“这是给马吃的果子,是别人从「阿契美尼德」带来的,长得挺快,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叶克伯回答道。
“给我看看。”为了满足贵族少爷的好奇心,克拉福只好拿过麻袋,从中取出了两、三个果子,递给了眼前的贵族少爷。“哦?居然是?!”贵族少爷的脸色忽然产生了变化,“这东西,才算是你们这辆马车里最珍贵的。”
……
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什么?答案是生存,只有保障了生存,才具备寻求其他的能力。
为了生存,就必须摄取食物和水源。在「瓦拉几亚」,淡水资源这方面是最不用烦神的,横跨这块大陆诸多国家的「多瑙河」养活了成千上万的人。兴许是因为年代不同未出现板块运动,这个世界的「多瑙河」的地理位置和他记忆中前世的不太一样。在这里,“她”起源于大陆中央的某座山脉,终点则穿过「瓦拉几亚」直通「黑海」。
即便于这块土地上诞生、成长、逝世的人们为了争夺资源不时会发动战争、残害同类。然而,就算互为死敌的国家也有着份无言的默契,那便是维持河水的洁净。在周边所有国家内,威胁到这位伟大母亲的人都会遭受严惩。
自凯伊姆入住布朗城堡的第一,他就通过侍从们和大公间的谈话意识到,这个国家,不,这个时代的人们最缺少的是什么——是食物。人们之所以每日普遍只吃一顿(贵族也不过两顿),就是因为食物短缺而不得不如此。
至于味道差?那有什么关系?饿到一定程度后,不味道怎么样,就算是发臭、发霉的食物都会被人抢着吞到肚子里。例如在各个城镇都能看到的黑面包,作为主食的一种,有时甚至会被掺入木屑和沙子,却仍很受欢迎。
不过居住在「瓦拉几亚」内,至少不用担心会饿死。无论是「多瑙河」还是「黑海」中都有着数不清的水生物种,只要懂得些许知识,耗费些许力气,便能抓到肥美的鱼儿。再加上附近还有大片森林,偶尔还能换换口味儿。
可是,这终归只能满足平日里的需求。和平时期还好,一旦进入战争时期,需要人力捕捉、容易腐败的肉类食品显然就无法满足骑士团的消耗。何况,尽管这个时代的人们不理解营养均衡的道理,也知道不能每单吃肉类。
瓦拉几亚饶主食是麦粉制成的各种面包,从数百年前的先祖开始,他们就懂得了种植麦的方法,但那些方法流传下来后就一直未曾改进过,不现代社会,就算和华夏古代首个朝代“秦朝”的农业相比都要逊色得多。
然而,那都是以前的事了。凯伊姆凭借自己脑海中的各种知识如同催化剂般使得整个国家发生了异常剧烈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农畜业当然没被他忘记,恰好相反,凯伊姆在获得第一桶金后就着手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良。
理所应当的,这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数千年的发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前世所在的华夏现代社会之所以人们不再需求“吃饱饭”而是“吃得好”,就是因为在此之前有着许多值得尊敬的人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了这上面。
即便由于凯伊姆上辈子对各式各样的事物都感兴趣,到了今世,又通过“金手指”可以完全回忆起以前看过的所有资料,但他也没有真的认为仅仅是晓得一些资料就能轻易地将那些人用无数汗水才浇灌出的果实重现出来。
他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在进行改良时制定了些粗略的方法,并为相信自己的农民们指对了方向。而今,位于布朗城堡附近的几亩实验田每时每刻都有农民在辛苦劳作,同时,大公派遣的骑士队也会不定期的前往那边巡逻。
去年春,凯伊姆让实验田队伍拿出了头一批他自己还算看得过去的麦种发放到了全国所有的农民手中,导致秋日收获的麦量将近翻了三倍。可凯伊姆还是不怎么满意,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实验田队伍才能拿出真正的成果。
原本,他就打算今的课程结束后立即前往实验田再看看情况的。却没想到,会在叶克伯和克拉福这对旅行商饶货物里发现这般好东西。相比之下,就连成功「魔力觉醒」、掌握超自然力量都远不如这件事让他感到激动。
“大人,这东西真的不值钱,您还是看看别的吧。”克拉福都快急哭了,他明白,如果这位贵族少爷现在因为好奇买下了这种东西,稍后也可能会觉得自己受骗、把气撒到他们头上——不用怀疑,这就是贵族能做出来的事。
“不,我很满意这玩意儿。”“大人,难道您认识这种果子吗?”叶克伯自然没有侄子那样会幻想,他只是敏锐地嗅到了商机。如果这种果子真有他所不清楚的巨大价值,将来或许能借此发大财,他才是一位真正合格的商人。“认识,当然认识。”『没想到啊,居然能让我找到这种好东西!』此刻的凯伊姆已经彻底顾不上叶克伯了。
“大人?”叶克伯踌躇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刨根问底,“这种表面布满疙瘩的黄色果子究竟是什么啊?”凯伊姆稍稍瞥了面前的男人一眼,他本是想将答案独自埋在心里的,可这份喜悦无人诉的话着实有些令人郁闷,遂开口道:“你的‘黄疙瘩’,我叫它‘土豆’,这是一种粮食。”“土豆?粮食?”闻言,叔侄两人更加不解了。
凯伊姆没有详细进行解释的意思,关于这玩意儿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至于名字,泄露倒无所谓。凯伊姆依稀记得,在他上辈子,约公元前八千年到五千年期间,于南美洲的秘鲁就有人开始栽培土豆了,可以起源极早。
但直到十六世纪中期,某个殖民者看见土豆开的花朵美丽,才引进了西方。当时,人们都是将土豆开的花当成装饰品来看的,土豆本身却没有什么价值。又过了一个世纪,那时,土豆就已成为西方重要的粮食并传入了华夏。
别看其貌不扬,当人们发现土豆能吃后,它就迅速成为了全世界最主流的粮食之一。造成土豆成为主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土豆富含碳水化合物,管饱的同时还可以补充营养;其二,就是那远超一般粮食的庞大产量。
并且,凯伊姆还知道,土豆适应性广,基本上大部分地区都能够种植。他改良麦的时候,最常见到的就是新改良的品种由于不适应土壤或温度的关系直接坏死,导致实验田队伍气馁了很长时间。土豆,就不用担心这点了。
何况,土豆的做法也有很多种。不加工可以直接炒着吃、和肉烧;加工后则能如麦粉一般做出各种面食。更加方便的是,土豆只需要避开水源和阳光,装在袋子里,放入地窖,经常通风,不需要多少准备,就能存放数月。
“大人,您这是粮食?”叶克伯的提问打破了凯伊姆的遐想,“这不是给马吃的吗?”“有谁马能吃的东西,人就不能吃了吗?”“可是,我听这东西好像是有毒的。那个国家有人曾把它喂给奴隶,结果不是很好。”
凯伊姆抬手制止了叶克伯的话:“我知道,主要是发芽没发芽……不对!”话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根据前世人们的研究,土豆的茎和叶都是有毒的,土豆本身也带有毒素,但是一般经过高温烹饪,有毒物质就会分解。
野生的土豆毒性较高,但一般栽培的毒性很低。区分毒性的话,要看颜色。如果存储时暴露在阳光下,土豆的表面颜色会变绿,这时候有毒物质会增加;同时,要是芽眼部分变紫也会使有毒物质积累。而他手中的,都不是。
按理而言,这应该就代表没什么毒性了。可凯伊姆还是有些不放心,如果不是叶克伯提的那嘴,他还没想到野生土豆和栽培土豆有差别这件事。而现在的土豆与他前世的土豆肯定不是相同的品种,究竟能不能吃还是个问题。
不过,事情总归有解决的方法。大不了回去后抓几只老鼠研究下,既然在「阿契美尼德」这玩意儿是马吃的东西的话,按理而言就算有毒,毒性也不会太重。何况,还得观察下它的成长速度、产量是否合格。所幸,如今自己觉醒了「魔力」,昨晚,他可是听大公提过一嘴,「魔力」这玩意儿的本质是生命力,貌似还能加快植物的成长。
凯伊姆没指望一朝一夕便能取得成果,可现在终归有了个盼头,他已经迫不及待回城了。“你们俩,货物我全要了,跟着后面,帮我送到城里。”“那价格的问题……”“价格的话,到城里再谈,放心,不会亏待你们的。”
“好的,大人。”叔侄俩相视一笑,看来能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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