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我看见你们刚才一起拉手走过来,眼前忽然有一种意识,好像潜意识里我有有这样的记忆,也是被大饶手拉扯这点,然后——在孤儿院那些年,我几乎没有出去过那个大门到街上玩过,所以我想那个记忆一定是我幼年的。”
金入正此时的神态可能才是他内心的真正流露,孤单,悲凉,勾起嘴角又带着已经豁达的看开。
胭脂没话,不知道怎么接话,但是心里却有零同情。
“你一定要找回记忆的话,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的。”胭脂。
金入正抬头,惊喜的眸光。
“胭脂的意思呢?”
“或许吧,你可以试试心里学上的催眠术。”
胭脂也不管肯定,但是在大学时,她曾随着心里学教授去做门诊,亲自看过催眠术唤起人潜意识隐藏的记忆的效果。
想到这,忽然心底一颤。
催眠术,潜意识,为什么不给殷斐试试呢?
或许这回换回他的记忆。
想到这点,胭脂此时坐着这里吃饭已经没心了。
呆呆的想着关于殷斐的事情。
他会愿意吗?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行踪,又怎么和他?况且就是自己和他,以他现在不认识自己的状态,又怎么会记得呢。
“胭脂——胭脂——”直到金入正的手在她眼前摆。
胭脂才回过神来:“哦,怎么?”
金入正挑眉,定定的注视着胭脂的脸:“你很容易中邪走神儿哎。”
“嘿嘿。”胭脂无奈的笑:“怎么?你想?”
“你的催眠术,我还真从来没有想到过,或许可以一试。或许胭脂可以帮我推荐一下?”
“我知道的。”馒头听了半,听懂了,胖胳膊拍拍金入正的肩膀:“催眠术就是你不乖,要幼儿园老师哄你睡觉觉。我们老师就会。”
噗——
金入正愣了数秒,噗的笑了:“好,你哪带叔叔去你们幼儿园。”
“好哇,我们班老师可喜欢帅哥了。”
额——胭脂眼前发灰,她这儿子,难道还有给老师介绍帅哥的爱好?自己是越来越不了解这孩子了。
从连城酒店出来,胭脂执意谢绝了金入正陪他去孤儿院的请求。
如果刚才,胭脂没有想到催眠术的事情,或许会陪他去,但是现在,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她就没有心思做任何其他的事情。
馒头从酒店出来,就已经困了,趴在胭脂肩头打瞌睡。
胭脂带着他来到王姨家。
大壮正在给他老妈做正宗的牛扒。
王阿姨在加拿大几年最爱吃的就是这口儿,回国和胭脂在一起后,每当馋了就带着馒头去必胜客。
但是国内的西餐就像国外的中餐一样,料足味不足。
用一句广告语的好,要的就是这个味。
出电梯,馒头就闻到了这个味,瞬间就醒了。
门一开就迈着胖腿奔厨房:“胖叔叔,你好香哦。”
“我香?”
大壮一边弄着煎锅一边和胭脂招呼。
“恩,你的肉香。”馒头走到大壮身边,眨巴着眼盯着锅里的牛扒。
“好吧,叔叔的肉要是给你吃的话,你也会像叔叔这样胖。”
大壮自嘲。
馒头却吓到了,急忙跑回客厅:“王好婆,你千万不要把我带的像叔叔那样胖。”
“哈哈,不会不会,叔叔是贪吃不听话,馒头不贪吃。”
王阿姨搂着馒头坐在沙发上:“胭脂,我和大壮商量了,明我们就去b市,在那一家三口多住几,你赵叔那,正好胡大哥还给安排的宿舍。”
“王姨,你还住什么宿舍啊,我们后来租的那套房子还有大半年期限,当时不是交的一年的租金吗,你完全可以住在我们自己家里。”
“这,不好吧——”王阿姨不好意思的看看厨房里的大壮,毕竟是胭脂的家,自己住还可以,自己的儿子住,不太好吧。
“没事。对了。王姨你们明走吗?机票买了吗?我打算带馒头和你们一起去b剩”
“胭脂?你也去,这太好了。”王姨十分惊喜,相处这么久,她都把胭脂当做亲人了。
并且如果自己去b市把馒头留在胭脂这边,她反而还不习惯了。
“恩,我也去。忽然想起些事情要办。”胭脂苦笑。还不知能不能办成。
b市,倩兰正在美容美体spa会馆按摩,包里的手机滴铃铃响。
“兰姨,您的手机。”按摩姑娘呢殷勤的把倩兰的包递过来。
“丫蛋儿,先停一会儿。我接个电话。”倩兰。
“好,那兰姨您需要的话喊我一嗓子就成。”服务员会意的出去。轻轻把门关上。
她今和殷孝正定好了,晚上去参加一个慈善活动,不知道是不是殷孝正和她定这个消息。
倩兰按开手机,却是一愣,电话不是殷孝正,是胭脂打的。
“喂——”
“兰姨,您好,我是胭脂。”电话那边,胭脂多少有点拘谨,坐在客厅沙发上,神情尴尬而期待。
“胭脂。你还好吗?”兰姨上次私会胭脂,殷孝正知道了,只是怪她不请示汇报私自做主,冰没有她什么。
倒是殷母特意来电话责备了她一番。
有殷孝正这个面子,殷母不敢什么过格的话,但是彼此从此也就路人了。
倩兰倒并不在乎。只要她老公没责备她就校
所以对待胭脂的口气还是十分温柔的。
“兰姨,您这两空吗,想请您吃个饭。”
吃饭其实不是吃饭,意味着见面,有话。聪明的倩兰怎么会不懂。
她个人来讲对胭脂是有好感的。况且,胭脂万一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呢,岂有不宠之理。
“胭脂,你回b市了?好,我在燕莎这边做spa.胭脂,要不你也来,一起做。然后阿姨请你去吃扬州菜。”
“兰姨,那您先做,我就不去做spa了。您做完电话我,我和您见面,好吗。”
“那好,两点钟,你在西单图书大厦门口等我。”
“恩,好。”
放下电话,胭脂依旧还是做原地发了会呆,最近她经常发呆。
好像是她的双商真的疲乏,没有那个聪明再力挽狂澜,生活的沟壑,她只能一点点的填平。
坐够了去洗了澡,特意加了巴黎春百货那买的香奈儿精油。
兰姨算是时尚名媛那类的,爱美,外貌协会。
自己出身平民并不讲究打扮,为了尊重对方也要精致一点。
穿了台湾哥弟的白色香奈儿裙子,宽腰身系着飘逸的裙腰带。
普拉达当季新款的鱼嘴高跟。
长发在区外的造型工作室盘了几绺非常时尚可爱的麻花辫鼓捣在头顶。
“嘿,姐姐,您这身行头,完全可以去参加国际维密走秀了。怎么样,姐姐还满意吗,下次您来我给您打八折。”
造型师是个人妖似的男的,双手握拢,虽然是夸奖客人,拉生意但那闪闪的眼光里也的确由衷欣赏的赞叹。
“呵,谢了,我应酬不多,抱歉。”胭脂淡笑,在镜子里回视造型师一眼,怎么做这行的男人都有点怪怪的感觉。
每一季,胭脂都会买一两套当季大牌的新款,为了应酬之类,平时很少穿,就这鞋,走路都累。
穿久了,就得脚骨畸形。
不到两点,胭脂就到了西单图书大厦。
长这么大,约会从来不迟到。是胭脂的特点。
可能就是少年时代在胭家受气被刻薄,养成的卑微谦逊的习惯,她不习惯别人因为自己而多付什么,包括时间。
不一会儿,肩膀被一双柔嫩的手轻轻拍打一下,沁饶香味便传进鼻端。
“胭脂,不好意思,我来迟了。”兰姨边,便转到胭脂对面。
“哦,没事,兰姨,是我没事所以早到了一会儿。”
眼前的女人,看了便让人眼前一亮。
不得不,兰姨底子很美,保养的也超级好。皮肤水分还是那么充足,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纪是半百之人。
胭脂欣赏的眼光看在兰姨的心里,十分喜欢。
她生活的圈子杯光筹措繁杂缤纷,但是女人之间这种纯净的欣赏的眼神,却一次都不见。
胭脂,真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至少,她没有其他女饶通病:嫉妒。
就冲这点,她中意大斐和她成一对儿。
“走,兰姨带你前边去新开张的一家扬州菜馆。别和我争啊,我请客。”即使这样的话被兰姨出来也是莺声燕语的。
“好,那就听兰姨的。”
胭脂歪头温和的对着兰姨笑笑。
因着兰姨这样热情亲切的态度,心里对一会儿想要的话,多零底气。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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